11月,我国动力和其他电池合计出口32.2GWh,环比增长14.1%,同比增长46.5%。合计出口占当月销量17.9%。其中,动力电池出口量为21.2GWh,占总出口量66.0%,环比增长9.4%,同比增长70.2%;其他电池出口量为10.9GWh,占总出口量34.0%,环比增长24.4%,同比增长15.3%。
1-11月,我国动力和其他电池累计出口达260.3GWh,累计同比增长44.2%。合计累计出口占前11月累计销量18.4%。其中,动力电池累计出口为169.8GWh,占总出口量65.2%,累计同比增长40.6%;其他电池累计出口量为90.5GWh,占总出口量34.8%,累计同比增长51.4%。
【大宗商品公式定价原理】
生意社基准价是基于价格大数据与生意社价格模型产生的交易指导价,又称生意社价格。可用于确定以下两种需求的交易结算价:(文章来源: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