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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7月23日施行

https://www.100ppi.com  2020-06-26 08:37:59 商务部

  7月23日起,外资进入证券、期货、寿险、商用车制造、50万人口以上城市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等领域股比限制将取消。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近日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

  本次修订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其中,全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40条减至33条,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37条减至30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答记者问。

  五点考虑

  制定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总的方向是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扩大外资市场准入。提高制造业、服务业、农业开放水平。

  二,推进制度型开放。完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则,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三,负面清单只做减法、不做加法。

  四,发挥自贸试验区扩大开放试验田作用。

  五,在扩大开放的同时维护国家安全。

  主要开放措施

  金融领域取消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规定。

  交通运输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空中交通管制的规定,同时调整了民用机场条目的规定。

  制造业领域放开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和核燃料生产的规定。

  农业领域将小麦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须由中方控股放宽为中方股比不低于34%。

  继续在自贸区进行开放试点

  医药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中药饮片的规定。

  教育领域允许外商独资设立学制类职业教育机构。

  (文章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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