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我厅自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9月1日对江苏鸿泰钢铁有限公司炼钢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现予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25-69652731(业务咨询)、025-69652843(信访举报)。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9月3日
(文章来源: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