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月20日,主产区各类粮食企业累计收购中晚稻、玉米和大豆13528万吨。
黑龙江等7个主产区累计收购粳稻3396万吨,其中,最低收购价累计收购448万吨。
黑龙江、山东等11个主产区累计收购玉米7349万吨。
黑龙江等6个主产区累计收购大豆213万吨。
【大宗商品公式定价原理】
生意社基准价是基于价格大数据与生意社价格模型产生的交易指导价,又称生意社价格。可用于确定以下两种需求的交易结算价:
1、指定日期的结算价
2、指定周期的平均结算价
定价公式:结算价 = 生意社基准价×K+C
K:调整系数,包括账期成本等因素。
C:升贴水,包括物流成本、品牌价差、区域价差等因素。
(文章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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