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镁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经企业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中央企业自审)、专家组审核及现场核查,现将拟公告的符合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与我们联系。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11日
联系方式:
原材料工业司 江川010-68205560 68205574(传真)
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艾崇010-68205360 68205337(传真)
【大宗商品公式定价原理】
生意社基准价是基于价格大数据与生意社价格模型产生的交易指导价,又称生意社价格。可用于确定以下两种需求的交易结算价:(文章来源:工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