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政府主导和部门联动作用,强化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全省露天矿山整治、绿色矿山建设、废弃矿山治理等整治攻坚行动。
通知明确,各地要完善“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将三类矿山整治攻坚行动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县(市区)、各部门,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将主要任务纳入地方党委和政府督促指导重要内容。
通知提出,各地要有效推进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新建露天矿山要提高准入标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责任能落地、目标能实现;生产矿山要综合施策,督促开发企业履行修复义务;历史遗留无主矿山,地方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采取综合手段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修复绿化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能源报)